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,是抢占数字经济竞争制高点的战略部署,对我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、增强数字经济国际竞争力具有深远意义。
1.数字产业集群是数字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
当前,大数据、云计算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飞速发展,数字领域国际竞争日趋激烈,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加速融合。数字产业是数字技术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转化的结果,是数字经济的基础性、先导性产业。随着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、数据要素乘数作用充分发挥、数字空间需求快速增加等,数字产业的技术融合和产业裂变不断出现,催生着大量的新技术、新产品和新业态。打造数字产业集群,已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的关键。
数字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,逐步拓展至数字技术、产品、服务与解决方案等诸多领域,其协作需求逐渐凸显,数字企业在地域空间上聚集,形成了数字产业集聚。在数字产业集聚过程中,数字企业不仅可以实现数据无缝对接互动和供应链互通协作,还以开放式协作与众包模式无边界地细化数字分工,从而形成了具有专业分工效应、规模效应、知识溢出效应和竞合效应的数字产业群落。在数字产业群落中,核心数字企业通过创新要素协作、数据驱动和平台精准匹配,建立信任和沟通机制,不断推动数字企业形成价值共创模式,产生集聚效应和网络效应。由此,数字产业集群可定义为,以数字基础设施为底座,以数字技术创新为引领,以数据开发利用为驱动,以从事数字产品制造和服务的企业为主体,以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为支撑,以实体地理空间集聚和数字空间互联互通为载体,所形成的网络化数字产业生态组织。
数字产业集群既遵循一般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律,又有其自身特征。一是创新性。数字产业本身具有创新驱动、快速迭代的特点,数字产业集群中的产业能够以不断的技术创新、应用创新、模式创新等,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数字技术、产品、服务、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。二是协同性。数字产业集群高度依赖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数字平台开展协同生产,通过数字化方式对集群活动进行管理,并以此吸引更多的技术、资本、人才、数据等要素以及企业、机构等主体参与集群建设。三是融合性。数字产业集群可以通过平台实现网络化协作研发生产,对土地、设备等传统要素的依赖性大幅下降,但并不能完全摆脱对实物劳动资料和劳动者的物理集聚,而是形成线上线下的融合。四是生态性。数字产业集群聚焦某类应用、某类服务,强调跨界技术融合、数字平台支撑、数据要素驱动、数实融合发展、线上线下资源配置、集群生态共建,为集群内外企业和机构创造产业联动效应,实现创新链、产业链和价值链深度融合,有效破解了传统产业“集群病”。
2.准确把握我国数字产业集群的发展趋势
近年来,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,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下了坚实基础。一是数字经济规模持续壮大。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过12万亿元,占GDP比重约10%。二是技术创新持续突破。5G、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取得突破,数据要素市场加快建设,数字经济产业体系不断完善。三是数字产业基础禀赋不断夯实,以云计算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兴业务收入逐年攀升,数字产业体系完备性、规模性优势愈发明显。四是数字经济投融资增速持续领跑其他领域,数字消费新动能更加强劲,数实融合纵深推进,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。
数字产业集群加速成长,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数字产业集群发展模式。根据依托的资源禀赋不同,我国数字产业集群主要有数字技术牵引和数据资源驱动两种模式。数字技术牵引模式,以新一代信息通信、电子信息制造、软件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、大数据等数字产业为代表,把数字技术创新作为集群发展的命脉和根基所在,汇聚一批创新型企业及其研发和服务机构。目前,我国已形成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元宇宙、数字安防、超高清视频、电子信息等一大批数字产业集群。数据资源驱动模式,将数据要素作为集群创新发展的重要来源,以此培育数据产业,包括从事数据技术创新、资源开发利用、数据技术赋能应用的企业,同时也包括从事数据产品和服务流通交易的企业,以及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。从市场和政府的视角出发,数字产业集群主要有市场主导型和政府牵引型。产业集群理论既强调形成物理空间集聚,相关资源和主体要在一定区域内有实体存在;又强调锚定特定产业,在一定物理空间内形成特定产业链上各类供应商的广泛汇集。实现这两个目标既可以通过市场演化,也可以通过政府推动。市场主导型数字产业集群,主要是龙头企业主导集群产业发展方向,开放技术、数据、供应链、市场等资源,发挥头雁效应,围绕龙头企业关键技术和核心业务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协同创新,聚集上下游企业。政府牵引型数字产业集群,主要通过加强政策部署,配套土地、人才、资本等资源,集中打造产业特色地标和园区载体,强化集群协同性和集聚度。
当前,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快速发展,呈现出四个明显的发展趋势。一是前沿技术引领,数字产业集群高端化发展,重点布局人工智能、区块链、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领域。二是数实融合发展,数字产业集群从注重自身发展转向赋能实体经济,一批特色鲜明的数字车间、智能工厂加速涌现。三是创新主体协同,数字产业集群生态化趋势凸显,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、跨界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。四是平台引擎作用凸显,区块链等新平台蓬勃兴起,有力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。必须看到,我国数字产业集群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,表现出一定的“极化”现象。比如,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,其中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区域。三大区域数字产业集群各有所长,京津冀专注基础科学和数字前沿领域创新,长三角注重跨区域、产学研的向内融合,粤港澳大湾区则着力在共享、创新、开放中不断寻求向外突围。未来,我国有望在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布局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,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和大规模产业化能力。
3.协同发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
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,必须展现出数字技术的引领性、数据要素的驱动性、产业生态的开放性等鲜明特征。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,应立足我国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现实基础,科学分析数字产业集群发展的未来趋势,从以下五方面着力:
深化数字产业和数字产业集群的理论研究。参考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定位,既对上述两个集群有效包容,又立足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,明确数字产业集群的内涵和外延,深入研究数字产业集群的特征与演化机制。在科学评估数字产业集群竞争力水平的基础上,研判数字产业集群的关键能力和发展趋势,明确战略性主导产业方向,实施差异化发展策略。
建设大中小企业协同共进、融合共赢的产业生态。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,大力支持具有资源配置力、生态主导力、国际竞争力的核心企业和细分领域“专精特新”企业加快发展。加快创新链、产业链、资金链、人才链深度融合布局,鼓励数字企业开放合作,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。发挥核心企业的集聚作用,形成紧密合作、优势互补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,从而构建头部企业协同中小企业和创新企业蓬勃发展的“雁阵”式格局。
构建协作紧密、高效安全的数字产业集群创新网络。支持平台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,推动科技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,加快引导以流量为核心的平台企业向价值型平台进化升级。成立数字产业集群联盟,健全集群治理机制。建立集群内数字技术服务商、开源社区、产业互联网平台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机制,加快建设数字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,提供信息共享、项目合作、融资对接等服务。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推行规范透明的政企沟通机制,完善企业参与集群建设的渠道。
统筹发展和安全,强化数字产业集群安全保障。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,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。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,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。实施产业链“补链强链”工程,针对薄弱环节开展政策帮扶,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,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。开展数字产业安全预警监测,完善数字产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。
参与全球产业分工,深化数字产业集群开放合作。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和产业链。支持数字企业“走出去”设立研发中心、销售分支机构等,提升全球资源配置能力。鼓励外资企业在集群内设立地区总部、研发中心等机构,促进全球创新要素在数字产业集群内聚集。支持数字产业集群大力度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,带动集群创新发展。积极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标准制定,提高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。